关于举办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技术培训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:
为做好全国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,指导各省(区、市)开展地方规划编制,按照《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业务培训计划》,我部决定举办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技术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16年3月4日(3月3日报到)。
二、培训地点
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北口阳台山路6号,电话:010-58719700)。
三、培训内容
(一)介绍规划编制进展和主要内容;
(二)讲解规划重点任务分析测算技术方法和要求;
(三)参会人员结合主要问题开展研讨。
四、参加人员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负责重金属、化学品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处室负责人,规划编制主要技术人员,每省份3-4人。
五、其他事宜
(一)本次培训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主办,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承办,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协办;
(二)培训班免收培训费,学员往返交通、住宿费用自理。会议不安排接站,请代表自行前往基地;
(三)请省级环保部门统一报名,并于2016年3月1日16:00前将报名表(见附件)传真至(010)66556272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jsb@mee.gov.cn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(一)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李卫平
电话:(010)66556294 13873251637
(二)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王兆苏
电话:(010)84917860 18610018269
(三)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滕婧杰
电话:(010)84665464 18612633730
附件:培训班报名表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6年2月26日
抄送: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