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《排污单位编码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化标准建设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排污单位编码规则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。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,现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。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,并于2017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部(同时发送电子邮件)。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/)“征集意见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联系人: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刘定
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905室
邮政编码:100029
电话:(010)84665810
电子邮箱:liu.ding@mee.gov.cn
附件: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
2017年10月24日
附件1
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
环境保护部华北督察局
环境保护部华东督察局
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
环境保护部西北督察局
环境保护部西南督察局
环境保护部东北督察局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
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
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
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
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
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
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
中国环境科学学会
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信息中心
(部内征求意见单位:排污许可办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、大气司、水司、土壤司、环评司、监测司、环监局、应急中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