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0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:
经国家统计局批准,2010年继续执行“十一五”环境统计报表制度。环境统计综合报表制度文号为国统制〔2010〕217号,2010年环境统计年报制度和技术要求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、数据审核细则以及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等继续执行2009年的相关规定。其中环境统计专业年报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中相关业务部门(具体涉及的业务部门见附件二)分头负责,总量控制部门负责督办。请各省(区、市)将负责环境统计专业年报工作的工作人员名单按照附件“2010年专业统计工作负责司、处(室)及负责人”的格式,于2011年1月15日之前返回我部总量司(联系人:范志国,电子邮件:f-z-g@tom.com,传真:010-66556878)。
2010年环境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关系到“十一五”各项管理工作成果,尤其是关系到“十二五”总量减排及各项管理工作基数的确定,因此,各地要在做好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同时,切实加强对2010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指导、监督,落实环境统计审核制度和管理责任,提高统计数据质量,真正发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各项环境管理工作,并为管理工作服务的作用。
请各地抓紧布置开展有关工作,并于2011年3月20日前上报2010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;为促进工作,我部将对2010年度各地环境统计年报质量情况予以通报。
附件:1.环境统计综合报表制度
2.2010年专业统计工作负责司局及负责人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主题词:环保 统计 年报 通知
抄送:机关各有关部门,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,国家统计局,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,解放军环境保护局。
附件二:
2010年专业统计工作负责司、处(室)及负责人
调 查 内 容 |
主管司处 |
负责人 |
联系电话 |
邮 件 |
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办理 |
办公厅政务督查室 |
王玲英 |
66556635 |
wan.lingying@mee.gov.cn |
档案工作 |
办公厅文秘档案处 |
李敏君 |
66556028 |
li.minjun@mee.gov.cn |
来信来访 |
办公厅信访办 |
彭德富 |
66556035 |
peng.defu@mee.gov.cn |
排污费使用 |
规财司投资处 |
何 军 |
66556125 |
touzichu_2004@yahoo.com.cn |
环境法制工作 |
政法司综合处 |
陈 默 |
66556106 |
chen.mo@mee.gov.cn |
环保系统能力建设 |
人事司体改处 |
单 威 |
66556176 |
tigaichu@mee.gov.cn |
环境科技、环保产业 |
科技司综合处 |
张 倩 |
66556205 |
kejisi@mee.gov.cn |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、“三同时”制度执行情况 |
环评司综合处 |
刘筱璇 |
66556405 |
liu.xiaoxuan@mee.gov.cn |
环境监测 |
监测司综合处 |
华立鸣 |
66556812 |
jcszhc@mee.gov.cn |
污染源治理、城市环境综合治理、饮用水源地保护 |
污防司综合处 |
修 君 |
66556235 |
xeonz@sohu.com |
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 |
生态司综合处 |
李红兵 |
66556311 |
li.hongbing@mee.gov.cn |
排污收费、行政处罚、监督执法及污染源自动监控 |
环监局办公室 |
郑 慤 |
66556435 |
zheng.que@mee.gov.cn |
环境宣教 |
宣教司综合处 |
严惠清 |
66556057 |
ghxjb@sina.com |
突发环境事件 |
应急中心 |
陈 明 |
66556468 |
chen.ming@mee.gov.cn |
应急值守处 |